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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证的管理规定

本站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05-25 09:58:20 点击量:


  一、新生或新聘教职员工的信息由学校导入智慧校园平台后,即拥有借阅权限,可到图书馆借阅图书
        二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者,一经发现,我馆有权扣留,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;经证实确属借用他人的,停止当事人借阅权限2周;冒用他人借阅证(用捡来或盗取的借阅证借书)停止冒用者借阅权限3个月。
  
三、我馆对不同读者的借阅证设有不同的有效期,过期即失效。
  
四、借阅证不慎丢失应立即到借阅处办理挂失手续,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  
五、读者因各种原因离校时,均应到我馆办理还书手续,我馆出具有关证明后,有关单位方可让其离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