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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传媒学院图书馆多功能共享空间欢迎读者光临

本站来源:图书馆王丽 发布时间:2015-11-24 13:41:59 点击量:

INFORMATION
COMMONS
这是一种新型的图书馆,这是一种创新的学习模式,一种人性化的服务,一次空间利用的新突破;
配置电脑、网络、显示屏等专业设备和软件;
将纸质资源、计算机技术、电子资源和网络资源有机整合;
是图书馆“人本位”理念的充分体现。
 
一、空间概览
    信息共享空间(information commons,简称IC)是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协同学习环境,在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基础上,通过图书馆老师的帮助,为读者(包括个人、小组或学术团队)的学习、讨论和研究等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,培养读者的信息素养,促进读者学习、交流、协作和研究。
河北传媒学院图书馆多功能共享空间(信息共享空间)是以读者为中心,为满足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读者对协同式学习、科研环境的需求而建设的一种图书馆新型服务模式。整合的资源除了图书文献数据之外、还包含了可供学习和科研使用的各类软硬件设备,以及各种格局不一的开放或封闭的物理空间。
二、服务内容
    研修间是信息共享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,我馆兴安校区IC空间现拥有音频鉴赏室和视频鉴赏室各1个。可举行个人研修和小组研修,空间配备了桌椅、电脑、显示屏、音视频资料等,可供3-10人进行自修和研讨,也可举办影音欣赏会等,进行视听赏析。
三、空间须知
    1、音频和视频鉴赏室主要用于播放图书馆订购的多媒体数据库资源,对外免费开放,读者无需预约即可使用,本区域最多可容纳10人。
    2、读者如需使用该区域用于教学科研相关的视听欣赏,需直接和工作人员联系,或咨询大厅工作人员,填写相应申请表单,并接受相关管理规定。
    3、使用者不得随意搬动鉴赏室及其他区域内的家具,不得随意更改播放内容及修改设备配置,如借用耳机等设备,需及时归还。如需使用其他区域的家具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空间内的各类设备均免费提供使用,如有损坏,需按价赔偿。
    4、该区域供休闲学习之用,请读者注意控制噪音,不得大声喧哗。
    5、个人物品如有遗失,概不负责,请读者自觉保管好。
共享空间服务联系电话:15383243228(王老师、于老师)。
    6、违规行为
以下行为属违规行为。如无特殊说明,违反其中一条,则记负责人违规一次。
   (1)离开时,桌椅未归位,遗留杂物及垃圾,记全组组员违约一次。
   (2)恶意破坏借用的演示及播放设备。
   (3)未经许可,在功能区的墙壁,玻璃,家具上涂写,粘贴、雕刻任何装饰,视全组组员违约一次。
   (4)在功能区内严禁大声喧哗、吸烟等其它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,一经发现,将记违约一次。
   (5)严禁使用各类电加热器及私拉乱接电线、电器,一经发现,取消本学期使用权限,并通报读者所在学院。
   (6)违约三次者,将取消本学期内使用权限。
四、空间地址
    兴安校区图书馆二区话筒楼一楼。
五、开放时间
    周一至周五       8:30——11:5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13:30——16:40
六、联系我们
    如有问题或建议,请及时联系河北传媒学院图书馆。
    信息反馈 咨询服务部 王老师:68017449。
    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部 程老师:85277003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河北传媒学院图书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1月24日